创投集团成立于2010年,注册资本7.92亿元,主要开展股权投资、基金管理、债权投资、技术孵化等业务。帮助沈阳国际软件园、航空产业集团、富创精密、美行科技等400余家企业融资逾60亿元,是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、中国投资协会国有投资公司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、辽宁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单位。
联系方式:31979119
一、委托贷款
1.产品名称:委托贷款业务
2.产品简介: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。
3.目标客群:有经营收入还款来源的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国有独资有限公司、集体股份制企业、其他经济法人等。
4.受理条件:第一还款来源可靠,具备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;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%;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诉讼、经济纠纷等;担保措施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;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及沈阳市重点扶持领域,符合集团的行业、投向指导意见等。
5.产品要素:
(1)额度:原则上1000万元以内,100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审核;
(2)期限:委托贷款项目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主,最长不超过三年。
(3)费率/利率:
利率:不低于LPR+100基点
优惠政策:客户为高新、专精特新 / 雏鹰 / 瞪羚 / 独角兽等企业,可适度下调贷款费率 。
(4)担保方式:担保措施主要包括财产抵押、信用担保、企业反担保、财产或权利质押、自然人的保证、账户控制、资金监管、封闭运行以及其他方式等。必要的担保方式为法定代表人及配偶无限连带责任保证;500万元以上的委托贷款业务须采取抵押(质押)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。抵押(质押)率原则上不高于70%。
(5)还款方式:到期一次性还款。
(6)审批时效:1个月
6.申请材料:
(1)企业及法人、主要股东 + 配偶征信报告
(2)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 / 董事会借款担保决议
(3)近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、银行流水、销售合同
(4)资产证明、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材料
(5)高新、专精特新等资质证书(有则提供)
7.往期案例:沈阳**软件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8.业务咨询电话:13940038106
二、融资担保
1.产品名称:融资担保
2.产品简介: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、综合授信担保、汇票承兑担保等。
3.目标客群:有经营收入还款来源的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国有独资有限公司、集体股份制企业、其他经济法人等。
4.受理条件:第一还款来源可靠,具备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;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%;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诉讼、经济纠纷等;担保措施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;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及沈阳市重点扶持领域,符合集团的行业、投向指导意见等。
5.产品要素:
(1)额度:单笔500万元及以下
(2)期限:1年
(3)费率/利率:0.5%/年
(4)担保方式:不动产抵押、个人连带责任保证、企业连带责任保证等;
(5)还款方式:到期一次性还款
(6)审批时效:1-2个月
6.申请材料:
(1)企业及法人、主要股东 + 配偶征信报告
(2)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 / 董事会借款担保决议
(3)近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、银行流水、销售合同
(4)资产证明、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材料
(5)高新、专精特新等资质证书(有则提供)
7.往期案例:辽宁***电梯有限公司
8.业务咨询电话:13940038106
三、基金业务
1.业务简介:
围绕沈阳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聚焦“3+4+3”现代产业体系,聚合国家省市引导基金、自有资金、社会资本产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。通过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,发挥国有资本杠杆效应,为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资本支持。
2.基金合伙人类型:
普通合伙人(GP): 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专业机构。
有限合伙人(LP): 包括政府引导基金、国有企业、高净值个人投资者、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。
3.准入条件:
(1)合格投资者(LP)基本条件
合格投资人需要满足资产规模/金融资产或收入要求,且投资门槛不低于100万元。其中个人投资者(自然人)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;机构投资者(单位)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。
(2)拟投项目条件
拟投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一是企业需聚焦科技型、创新型领域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;二是符合国家及沈阳市重点扶持产业方向(如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新能源等);三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具备核心技术及良好的成长预期;四是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。
4.基金投资策略:
(1)直投+基金双轮驱动:基金直投相关投资方向项目,在规则条件下设立相应子基金;
(2)阶段侧重:重点布局企业成长期、成熟期阶段;
(3)退出机制:坚持市场化退出,主要通过IPO、并购重组、股权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退出。
5.基金管理费标准:
(1)行业惯例:通常采用“逐年递减”或“固定比例”模式。参考市场标准,一般为认缴出资额的2%/年(投资期内)向1%/年(退出期内)过渡;
(2)具体执行:按照各支基金合伙协议具体约定执行。
6.收益分配模式:
(1)瀑布式分配:遵循“先回本、后分利”原则;
(2)门槛收益率:设定年化单利 6%—8% 作为门槛收益;
(3)超额收益分成:达到门槛收益后,基金管理人(GP)提取 20% 的超额收益作为业绩报酬,其余 80% 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(即“80/20”原则)。
7.业务咨询电话:15542286637
四、股权直投
1.业务简介:
对具备核心技术、良好成长性的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。单项目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%,坚持同股同权、尊重企业治理结构,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,致力于成为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。
2.投资标的:
(1)企业类型:处于成长期、成熟期的科技型、创新型企业;
(2)核心特征: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技术领先,商业模式清晰,管理团队优秀;
(3)排除项:产能过剩行业、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。
3.投资领域:
围绕沈阳市“3+4+3”现代产业体系,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航空航天、具身智能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4.投资方式:
(1)增资扩股:向企业注入资金,获得相应比例股权;
(2)老股受让: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;
(3)投后赋能:除资金支持外,提供产业链对接、投融资咨询、上市路径规划等增值服务。
5.业务咨询电话:15241167727
围绕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布局,面向新能源,新材料,新兴装备制造,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成长期、成熟期企业,通过直投、基金投资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。
发挥“外引内孵”投资策略,投资引导外部企业、项目、技术、人才与本地产业链对接,通过“股权投资+金融服务”为招引项目在沈阳区域发展壮大服务,形成本土化成果,助力区域经济发展。
围绕沈阳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产业规划,聚合省市引导基金、自有资金、社会资本、产业资本共同组建私募股权基金。
充分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,通过FOF+直投方式,接续优质天使轮、种子轮投后项目。
围绕金融服务理念,以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,拓宽债权投资服务领域,与股权投资错位互补,积累优质项目资源,培育、扶持专精特新企业,为更多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。
围绕沈阳市重点产业方向,挖掘高校院所、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及优质产业技术孵化载体资源,培育专精特新企业,赋能优质载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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